又是一年春草绿,又是一年清明时。在慎终追远、缅怀先人、寄托追思的时刻,为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,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,驰而不息纠治“四风”树新风,引导崇廉尚俭、文明祭扫的社会风气。国控上海纪委提醒公司全体党员、干部和员工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,风清气正过“清明”,用实际行动收获“环境之清”、“心灵之明”,让清明节更“清明”。
1.严禁使用公车、公款、公物进行私人祭扫、踏青、旅游、探亲访友、相互宴请等活动。
2.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、宴请、住宿、购物、旅游等事项。
3.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、住宿费等相关费用。
4.严禁借祭扫、回乡探亲之机搞隐秘聚会。
5.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、比阔气、铺张浪费,做到移风易俗,文明祭扫。
6.严禁发生酒驾、醉驾、涉赌、涉毒等违法行为。
7.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。
8.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、奖金和实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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